关于印发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访
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粤工程职院发〔2016〕53号
各处(室)、二级学院(部)、中心(馆、所、集团):
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访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(校务委员会议纪要2016年第15期)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Attachment:201708251439261402997525.pdf
关于印发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访
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粤工程职院发〔2016〕53号
各处(室)、二级学院(部)、中心(馆、所、集团):
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访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(校务委员会议纪要2016年第15期)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